在美国,建立一家博物馆通常要经过下列程序:(1)由发起人向州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建馆宗旨、财政来源、非营利机构证明、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等;(2)州教育部门会同其他部门或机构进行审核;(3)税务局和州务卿分别召集发起人面谈;(4)州政府审批。关闭一家博物馆也必须经州政府批准。
美国的博物馆在自主管理上均采用董事会管理的运作模式,建立有符合市场经济的管理组织结构。美国博物馆的管理有以下特点:一是采用董事会任用的馆长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博物馆的大政方针和重要活动。为增加博物馆收入,有的博物馆还设立了总经理一职。董事会成员不仅需由特别提名委员会推荐,还必须为博物馆提供相当数额的捐助。为避免董事会决定完全为特定利益左右,董事会中通常特别为政府和社区代表保留名额。二是业务部门主管被授予相当的自主权力。部门主管不仅负责本部门的人员聘用、藏品收购、组织举办展览、特别活动安排等,同时要参加与博物馆发展,特别是筹款活动有关的许多馆外活动,要求部门主管具备业务研究和组织协调多方面的能力。
博物馆的资金来源大体分为四大块:社会赞助、政府资助、博物馆自身营业收入和投资收入。博物馆通常设有专门筹资部门,一般称为发展部。筹资对于美国博物馆而言,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建立有包括个人、企业、基金会、各级政府在内的多层次的筹资网络,针对不同的赞助者有不同的筹资策略。博物馆经营的主要方式有:千方百计争取政府资助和社会各种公益性基金会的捐助;门票收入;包括个人、公司协会及博物馆之友等各种协会的会费;从社会机构和个人争取到的各种捐赠;博物馆基金的各种投资收益以及博物馆商店、举办特别展览及其他经营活动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