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由国家文物局主办、湖北省文物局承办的“全国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推进会”在湖北省博物馆召开。来自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中央直属及各省级博物馆等文博单位、以及相关文化创意企业的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关强
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5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四部(委、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对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做出部署。国家文物局在第一时间进行研究,拟定了《贯彻落实国办转发<关于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并召开了此次推进会。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在会上指出,近年来,众多博物馆依托丰富的馆藏资源,积极研发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与国际先进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开发能力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关强要求,当前要重点落实好9项任务:
探索建立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良性机制,推动国家完善配套支持政策,落实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措施。
促进文博单位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收入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文博单位公共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社会教育等公益事业的反哺机制。
建设类型多样、体系完整、内涵丰富的文博创意资源数据库。
产生一批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俱佳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龙头企业、文博单位和文化创意品牌。
加强文博创意产品市场开发、培育,探索建立适应市场规律的经营模式。
培养建立高水平的文博创意设计、开发和经营人才队伍。
加强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关键技术和核心工艺的研发攻关。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文化创意产品社会影响力。
在落实措施方面,关强提出了九项要求:
一是加强《意见》的解读和学习贯彻,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充分调动文博单位积极性,
三是引导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
四是加强文博单位文化创意资源梳理与共享,
五是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
六是支持促进完善文化创意产品营销体系,
七是加强文化创意品牌建设和保护,
八是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跨界融合,
九是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费保障。
延伸阅读
5月19日上午,文化部在故宫博物院召开了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新闻发布会。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在发布会上通报了文物系统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介绍了文物单位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相关情况。
他表示,国家文物局作为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主管部门,一直对文创产品的开发工作高度重视。我国中央级、省级和副省级城市所属博物馆基本都开展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呈现出开发经营模式多元化发展、品牌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不断提高、社会效益有效增强等特点。但也存在经营意识和能力不强、产品供应能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设计和制作水平较低,产品形式单一、社会功能拓展不够等问题。
对于接下来的工作,关强表示,国家文物局将采取五措施支持博物馆发展文化创意产品:
第一,营造良好制度环境。国家文物局将组织编制《博物馆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积极推动文博单位开展试点,允许相关单位依托馆藏资源,采取合作开发、授权开发、独立开发等多种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加大对试点单位的指导、管理和跟踪监测,并加强总结,根据实施效果逐步推广。
第二,加大资源开放力度。用好用活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建立统一数据资源库和社会共享机制,加强藏品,展览等的数据资源开放,促进资源、创意、市场共享。鼓励博物馆与社会力量开展合作,拓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投资、设计制作和营销渠道,加强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
第三,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鼓励和推动文博机构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发艺术性和实用性有机统一、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出一批符合青少年群体特点和教育需求的优质文化创意产品。利用文物进出境精品展览和交流等活动,促进优秀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
第四,发挥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等国家级博物馆和省级综合博物馆引领作用,实施一批具有示范带头和产业拉动作用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建立区域性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网络,培育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的基地和示范项目,创造具有区域特色、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创意品牌。
第五,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成果,组织、引导和鼓励社会优质资源,深入挖掘文物资源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时代精神,进行创作、创造、创新,为社会大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生产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方便快捷的公共文化产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诠释好中国特色。